第二十四章民风淳朴哥谭市

    哥谭,一个凭一己之力拉高了全美犯罪率的神奇城市。

    这里不光有着一个个充满想象力、并将自己梦想付诸实践的人才,还有着流传已久的都市传说——蝙蝠侠。

    不过对哥谭本地黑暗世界的人而言,蝙蝠侠根本不是什么都市传说,甚至距离他们很近,也许是炸个警局的计划,也许是走-私点军-火的行为,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,这个蝙蝠侠就会冒出来,然后把他们暴揍一顿。

    尽管众所周知,哥谭的蝙蝠侠有着不杀人的原则,但这并没有让底层小混混们感觉好一点——生不如死这个词难道有人没听说过吗?!

    是,蝙蝠侠不杀人,但这真的不影响他下手特别狠。尤其是他想要从他们这儿知道点什么情报的时候,简直是花样展示他会多少种拷问方法!

    不过如果你认错态度好一点,年龄再小一点,最好还是个女孩子,蝙蝠侠……好吧,和蔼可亲是不可能的,可对比下来,真的比对人高马大的男性硬茬子态度要好上那么一点点。

    哥谭不少罪犯都匿名承认过,自己有考虑去做个变性手术……当然,就想想而已,没人真傻到去做。

    毕竟有时候他们不一定会落到蝙蝠侠手里,说不定就被罗宾负责了呢?

    说起罗宾这位蝙蝠侠的小搭档,他们能说的话题简直跟蝙蝠侠一样多,哥谭的罪犯们能就罗宾这个话题滔滔不绝地聊上好几个小时,比如讨论一下,如何在遇到蝙蝠侠夜巡的时候,算计同伴去对付蝙蝠侠,自己去被罗宾打晕,好躲过来自蝙蝠侠的胖揍。

    甚至哥谭的罪犯们被抓进警局,关进了监狱,都能跟狱友靠交流一下“我当年进来的时候罗宾身高才到我这里”、“那你还真是进来的挺久了”、“所以蝙蝠侠跟猫女之间到底有没有事儿”、“我曾经从蝙蝠侠手里逃过三次”这种话题来拉近一下关系,由此可见蝙蝠侠和罗宾在哥谭罪犯中的知名度。

    当然了,只有蝙蝠侠离开他们视线之后,他们才能这么调侃似的提起这位阴森森的义警,表示一下“老子才不怕蝙蝠侠呢”这种态度,刷高一下自己的逼格,尽管大家都知道,这种没什么实力的小混混,只要被蝙蝠侠打过一次后,再遇到蝙蝠侠,大部分差不多是这个画风——

    “东西就在那,别的我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见到蝙蝠侠的身影后,就十分自觉地双手放到后脑勺并蹲了下来的罪犯如是说。

    他的五个同伙也很自觉地用相同姿势蹲在他后面。

    披着黄色披风的罗宾随后落在了蝙蝠侠身边:“哇哦,这么配合的吗?”

    蝙蝠侠声音低沉地说:“你们在为谁工作?”

    “都说了我什么都不知道,我们才刚出狱一周!能有工作就不错了!难道还能查一遍老板?挑三拣四的还想不想赚钱了!”

    同伙们壮胆一般纷纷响应:“就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