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对这个欺诈游戏第一回合的比赛规则感到越发迷惑了。

    胜者有奖励,败者要还钱。

    败者的债务就是给胜者的奖励,这很好懂。

    而游戏的承办者LGT事务所一来一回,先分别寄出一亿日元,在比赛结束后再分别回收一亿日元,表面看起来是不赚不赔,但是仔细计算起来……这对LGT事务所来说,赛制明显是稳赔不赚的。

    两亿日元。

    即使是用最笨拙的理财手段,把它们存进银行,存30天,按照活期存款的执行利率来计算,也将产生至少50000日元的利息。而从打包寄出、确认参赛意愿、决定对手、开始游戏到游戏结束,时间一定会超过30天,实际可获得的利息会更多。

    如果换成利率翻几倍的定期存款,或者其它回报率更高的投资方式,交给专门的理财师来打理,收益会更可观。

    LGT事务所把两亿日元分别寄出来,首先是放弃了这一部分什么都不动就能等钱生钱的收益。

    此外,规则中关于败者要还钱的描述,只有简短的一句:「就算采取借款的手段,也必须补足一亿日元的缺口。」

    那LGT事务所如何确保败者一定会补足呢?用什么手段来保证?

    假若败者没有任何可执行、变卖的财产,身无分文,也无法借到足够的钱款,LGT事务所要如何回收一亿日元,与败者签订不给工资、给LGT事务所工作直到还清的还钱协议吗?

    知花千佳设想更极端的状况。

    如果有这样一个参赛者,收到一亿日元后,不准备比赛,而是用这一亿日元进行环球旅行,住高档的酒店,吃最昂贵的食物,穿名贵的私人订制,享受前所未有的人生,在30天内把它花得干干净净,不准备还也无力偿还……LGT事务所要拿这位参赛者怎么办?

    这样产生的一亿日元损失势必无法弥补。

    在正式承办某种活动或者比赛前,必然会方方面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性。

    越是涉及高额投入的活动,越会更谨慎地考虑收益和损失的问题。

    纵使败者会老老实实地偿还游戏输了产生的债务,那负责讨债的人力和其它工作人员,LGT事务所肯定要支付给他们

    相应的工资。

    一对一的一次欺诈游戏的第一回合。